一、 经济实验中心主任职责
1、负责实验中心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发展规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教学计划完成实验教学任务,进一步完善、更新实验指导书,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3、负责实验室设备的申报、选型、购置及软件制作,实验经费的筹划与管理,实验教学的研究,实验技术的提高以及进一步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实验任务。
4、负责组织实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积极组织开展实验室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5、搞好实验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加强严格考核,同时负责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的布置与落实,以及对外的联络与接待。
6、负责实验室的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二、 经济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7、保持机房环境整洁、安静和有序。
8、及时调控门、窗及空调的开关,控制室内温度和空气质量。
9、认真、热心、耐心办理用户上机手续和解释相关事宜。
10、监督用户上机情况,及时发现不良现象;并予以纠正。
11、熟悉各种规章制度,熟悉掌握机房管理软件的使用,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12、每天检查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做好设备调试、维修记录。
13、严禁学生私自使用光驱和软驱在机器系统内安装、拷贝系统文件;严禁擅自调整机器系统设置。
14、下班时注意关好门、窗、电源、电器。
三、 经济实验中心教师与电教人员守则
1、教师到实验室上课,必须由电教室培训合格,方能进入实验室进行操作。
2、学生在实验室上课,要经实验室统一安排。
3、值机人员要提前10分钟开门;教师提前5分钟进入实验室;学生按时进入实验室,提前不得超过5分钟;教师按时上下课,以免学生上下课时交叉拥挤。
4、实验室工作人员及时维修和维护好设备,以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转。
5、值机人员和上课教师要严格遵守实验室一切规章制度,并督促学生做好,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6、要严格遵守电源开关操作顺序,课后关锁门拉电闸确保安全。
7、实验室有关资料和机器设备等不准借出。
四、 经济实验中心学生上机规定
1、上机人员必须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2、上课前请认真阅读实验室守则,并认真执行。
3、学生不得私自乱动机器设备,如学生本人使用不当或不按规定操作造成损坏,学生本人需照章赔偿。
4、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吃东西、乱丢垃圾及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卫生、整齐、安静。
5、严禁带外人进入机房。
6、需要开窗及空调,找值班老师联系,严禁私自操作。
7、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值班老师联系,严禁私自处理。
8、按正常的关机程序进行关机,严禁直接关电源。
9、违反上述规定者,罚款5-20元,情节严重者,将被取并消在本实验室上机资格。
五、 经济实验中心物资财产管理制度
1、严格实行实物验收制度,实验室主任进行技术管理(帐、物一一对应) 。
2、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如确需拆改时,需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技术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设备损坏,丢失者,根据情节除给予批评教育,还应赔偿,直至行政处分。
3、上课教师有责任教育学生爱护设备,设备如发生人为损坏,使用者照价赔偿。
4、 反本室规章制度者上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5、实验中心公共财产在教师私人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损坏的,责任教师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六、 经济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1、利用实验室上课的老师,必须经过操作培训。
2、不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不在实验室玩火、吸烟,下班关好门、窗和电源,注意防火、防盗。
3、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作好事故记录。
4、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打开空调和门窗,不得擅自调整机器系统设置。
5、机房管理员应在服务器和终端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做好防范、检查和清除病毒的工作。
6、机房管理员要对实验室管理软件和机器系统中的重要数据做好备份工作。
7、机房管理员应定期修改系统设备的口令和密码。
8、机房管理员应经常检查机房仪器设备的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9、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在室内吃零食,吐痰,乱丢纸屑。
10、借用实验室,需经过实验室主任批准,用毕要打扫卫生。
11、不经允许,请勿将闲杂人员带入本室。
七、 经济实验中心实验室防火安全制度
1、严禁室内吸烟、明火。
2、严禁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违章使用电器,人走断电。
4、不准随意乱接乱拉电线。
5、确定防火重点部位,制定灭火方案。
6、熟悉消防设施,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7、熟悉《消防法》及学校、学院有关防火安全制度。
8、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有常备不懈的防火意识,知道火警电话及灭火方案。
9、灭火方案:切断电源、报警、及时扑救(用消防器材)、有序疏散。
10、若遇火警,请立即拨保卫处电话2882110。
八、 经济实验中心实验室奖惩制度
1、每月与每个学期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任务,按院规定的标准发给岗位工资和期末考核工资。
2、每学期除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外,又增加新的工作任务,由院领导视实际完成的数量,决定是否补贴及补贴金额。
3、由于管理不当、工作失职造成影响教学正常进行,视情节严重应扣相应工资或津贴。
4、每学期按院有关规定,顺利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应反馈实验室一定数量奖金,便于鼓励实验室工作的开展。实验室通过开展为教学服务的活动筹集部分超定额津贴所获经费,按一定比例返还实验室,由实验室主任根据每人所承担工作的数量,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并汇报院领导。
5、本条例由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执行,实验室主任的工作由院领导负责分配。